(记者 张海蛟) 昨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网站发布公告称,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上海华信国际(5.390,0.00,0.00%)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、利息及持有关联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共计29.86亿元短期内无法收回。扣减上述项目后,华信期货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5%,低于20%的监管标准,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为112%,达到预警标准。
华信期货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第八条的规定,河南证监局责令其限期改正。
以下为全文:
关于对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
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:
经查,你公司存放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)存款29.51亿元、应收集团财务公司利息0.25亿元以及持有关联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.1亿元短期内无法收回。扣减上述项目后,你公司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5%,低于20%的监管标准;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为112%,达到预警标准。
你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第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、《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现要求你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。你公司应当在整改完毕后,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,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。
你公司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和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河南证监局
2018年4月11日